青海润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业务投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润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资本市场业务投顾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被邀请单位:
青海润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润本”或“采购人”)资本市场业务投顾服务采购项目,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具备采购条件。现根据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发布此邀请,欢迎贵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核心内容为选聘一家合格券商机构作为润本公司资本市场业务投资顾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资本市场动态,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个性化的投资咨询服务,助力公司规范开展资本市场相关业务,防范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保障公司资本市场业务合法合规、有序推进。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次采购核心内容为券商机构提供的全方位投资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本市场政策解读:及时解读国内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动态、为公司资本市场业务决策提供政策依据,规避政策合规风险。
2.投资策略咨询:做好资本市场研究服务,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和政策研究,重点赛道及公司资金配置需求,提供合理的投资方向、投资品种及投资时机建议,制定个性化投资策略与资产配置方案,形成阶段性投资策略报告。
3.业务操作指导:针对公司开展的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如证券投资、投融资对接等),提供专业操作指导,协助规范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操作规范性。
4.风险防控咨询:对公司资本市场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提供风险防控建议及应对方案,协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5.专项咨询服务:根据公司临时需求,提供资本市场相关专项咨询服务(如投融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本市场产品解读等),出具专项咨询意见。
6.资本运营专项服务:如上市公司定增,可转债,配股等,并购重组与产业协同等(资本运营专项服务)。
7.定期汇报服务:定期向公司提交投资咨询报告,汇报市场动态、投资建议执行情况及相关风险提示,配合公司完成相关业务复盘。定期服务具体要求:
(1)资本市场动态与解读1次/月,如遇重大事项3个工作日内予以解读报送;
(2)投资建议与深度研究报告,每年不超过50个标的。
(3)仓位解读与配置跟踪。
(4)其他。其他服务由各券商根据自身差异化服务优势自行报送。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期限可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及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四、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税率6%),费用包含咨询服务费、调研费、报告编制费等项目相关全部费用。供应商初始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验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不少于3年资本市场投资咨询服务经验,曾为国有企业、投资类公司提供过类似投资咨询服务,具有成熟的服务团队及案例积累,能够提供相关服务案例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
3.团队要求:投标单位须组建专属服务团队,团队核心成员须具备5年以上资本市场相关工作经验,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投资顾问资格证书等相关专业资质,熟悉投资咨询业务及相关监管要求,能够全程提供专业服务。
4.合规要求:投标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监管处罚记录、无重大诉讼及仲裁纠纷,信誉良好,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具备健全的合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
5.服务要求:投标单位须承诺按照采购需求提供全方位、及时、高效的投资咨询服务,响应公司临时咨询需求,确保服务质量,配合公司完成相关业务对接及验收工作。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国投广场A座13楼投资发展部(招标办)或电子邮件发送至qhgtzwb@126.com。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18时00分。
3.谈判时间:暂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另行书面通知。
七、评审办法及谈判程序
1.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2.谈判程序:资格审查-分别谈判、确定最终报价-综合评分-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3.特殊情况处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终止。采购人将依法依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其他
1.供应商须承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及获选后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商业秘密及信息保密的规定,对因本项目所知悉的采购人任何未公开的资料、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财务数据、经营信息、技术资料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敏感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此保密义务为长期责任,不因采购活动结束或合同履行完毕而终止。如供应商违反本保密义务,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保留将其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的权利。
2.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或经营计划调整等因素,单方取消、中止或终止本次采购的全部或部分活动,无需向供应商陈述理由或另行公告,且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九、联系方式
收件人名称:青海润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32号国投广场A座13楼投资发展部(招标办)
收件人及异议联系人:
李长亮、武晶凤,电话:13327687486、17797194521
项目联系人:徐建勋,电话:18997050230
青海润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10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润本开展资本市场业务服务的非标采购项目).pdf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685号